「彩霞滿天」故事原型首部曲
首次公開:
愛,就是和他一起爬在地上看蜈蚣
這個故事是醉公子告訴我的。
醉公子住在花蓮,難得來臺北,每次他來了,總會在我家吃頓飯,喝一點酒,而暢談一番。
這次,醉公子又來了。在可園的地下室,我們曾一起討論皇冠雜誌“大家來尋寶“的遊戲,也曾談到他的文章,他的過去。另外,從天文地理,算命八卦,鬼怪神靈,到人生際遇,幾乎無所不談,一直談到深夜。
就在這番談話中,他提到了孟。
“你知不知道孟某某?”他問我。
“是個翻譯家嗎?”
“是,他翻譯,也寫作。他住在花蓮。”
“哦?”
“他住在花蓮海邊的一棟小屋裡。”
“哦?”我應著,不覺得有什麼好聽。
“讓我從頭說吧!”醉公子坐直了身子,開始敘述,“有一次,我在花蓮郵局寄掛號信,我正彎腰寫東西,忽然聽到一個道地的京片子口音,在問郵局裡的人,他能不能開一個信箱?因為他住的房子沒有門牌號碼。你知道,在花蓮那種小地方,聽到京片子是很刺耳的,所以我就抬頭一看,這一看,就嚇了一跳。”
“哦?”我的精神集中了,醉公子說故事的本領還不錯,已抓住了我的好奇心,“怎樣呢?”
“那說話的人可真怪呀!”他睜大了眼睛說,“他剃了個大光頭,像尤伯連納一樣,年紀大概四十多歲,鬍子亂糟糟的有長有短,像堆雜草。上身穿了件破汗衫,下身穿了條農夫耕田時穿的那種七分褲。光著腳,穿了雙日本式的拖鞋,就是大拇指中間有帶子的那種。站在那兒,他那樣子說有多怪就有多怪,他的口音和他的服裝又完全對不了頭,郵局的職員們瞪著他,個個眼睛都瞪得好大,好半天,才有個職員說:‘你有身份證嗎?’那怪人說:‘有哇!’職員又說:‘你有錢嗎?’那怪人說:‘也有哇!’職員說:‘你會填表格嗎?信箱不是什麼人都能開的!’那怪人才一本正經用他道地的京片子口音,溫文爾雅地說:‘我是孟某某,我必須開一個信箱,因為臺北常常有書寄給我,有稿子寄給我,我無法和外界完全斷了線!”哇,我這才知道,這怪人就是經常在報章雜誌上發表文章的孟某某!但是,那郵局職員可弄不清楚呀,他們八成認為他是從精神病院裡逃出來的,折騰了大半天,才給他開了信箱!”
“噢,”我聽得出神,“他的房子為什麼沒門牌號碼呢?”
“因為那房子是他自己用雙手蓋的!”
“什麼?”我驚奇地問,“自己?”
“是呀,他親手蓋的。他這人一點數字觀念都沒有,後來我陸續把他的故事都打聽出來了。據說他當初建這房子,就這樣往海邊一站,決定了地點,然後,他準備花五千元蓋好這小屋,就開始動手,結果,等小屋蓋好,他用了七八萬元!比他預估的價格差了十幾倍!”
“怎麼會呢?”
“他原來認為撿一點破木板,就可以蓋房子了。但是,一磚一瓦,石頭木板都還是要錢的,何況釘子、水泥這些呢!總之,這個人毫無數位觀念。他能徹底地做個化外之民,與世無爭,我也真服了他了!”
“哦,他一直住在花蓮?”
“不是,他從臺北搬去的!”
“為什麼搬到花蓮?他喜歡海?”
“為了一個女孩子!”
哇!醉公子,你說故事可真顛三倒四,主題到現在才出來!搞了老半天,是個戀愛故事呀!明知我最喜歡聽戀愛故事,你老先生怎麼從大光頭日本拖鞋談起?我立刻站起身,為醉公子重新斟滿一杯酒,請他把孟某某的故事細細說來。
故事很簡單。有些像我的小說《窗外》。
孟某某,原來在臺北某學校教書,已經結婚,有妻子兒女,他除了教書外,還寫一些雜文,也從事翻譯的工作。生活原本單純而幸福,可是,孟某卻在此時墜入情網,愛上了一個他的女學生,比他小了二十幾歲。
這段愛情,可想而知,幾乎遭遇到全世界的反對,不止反對,還有抨擊。孟某在學校裡教不下去了。家裡更鬧了個翻天覆地。但是,那個小女生,卻死心塌地地,不計名份,不計代價,不顧後果,不顧輿論,只要和他生活在一起!
愛情原是沒有道理可講的,也不能用道德標準來衡量的,也無法判斷是非的。總之,這段愛情轟轟烈烈地發生了。孟某飽受攻擊,對小女生的愛,卻越來越深。最後,他心一橫,拋妻別子,帶著小女生來到花蓮,決心與外界完全隔絕,過一份沒有社會干擾的隱居生活。
於是,面對大海,他和小女生建造了他們的窩。這小屋是兩人親手一塊磚一塊磚疊起來,一片木板一片木板釘起來的,一共只有兩間房間。孟某把一間稱為“爸爸屋”,把另一間稱為“媽媽屋”。
他們就在“爸爸屋”和“媽媽屋”中住下來了。從此,告別了所有的親戚朋友,告別文明社會,他們離群獨居,每日面對的,是無邊無際的大海和綿綿不斷的沙灘。每日聽到的,是海浪的喧騰和海風的呼嘯,就這樣,日復一日,月複一月,年復一年。
“最初,我對孟某也很不諒解,”醉公子說,因為他居然不顧家庭,對兒女也不負責任,這種愛情,似乎太離譜。可是,後來,我發現他真正能做到不食人間煙火,過原始生活,而且有種返璞歸真,近乎孩子一樣的純摯,我就不知不覺地欣賞起他來了。”
“他怎麼活?”我忍不住問,對他們又好奇又佩服,他們比《窗外》的男女主角,有“勇氣”多了!
“他種一些蔬菜,他還寫些文章,有點收入吧,詳細情形,我也不知道。可是,有次,我看到他一篇文章,他寫他如何爬在沙灘上,看一條蜈蚣從沙子上蜿蜒爬過去,他說他和蜈蚣,兩不相涉,都生活得很好,所以,他絕不想傷害那條蜈蚣。我想,這就是他的哲學,也是他的生活。因為長日漫漫,待在那單調的海邊,如果不去欣賞蜈蚣蝦子寄居蟹,大概也沒有別的事可做!
我注視著醉公子,腦子中想的,不是孟某,而是那個才二十幾歲的小女生!孟某已入中年,或者真能看破紅塵,遠離塵囂,但,小女生正在青春年華,是否也能與世隔絕,忍受那漫漫長日的寂寞?
“他們在海邊住了多久了?”我問。
“好幾年了。”
“那……那……”我擔憂地問,“那個女孩,當孟某爬在沙灘上看蜈蚣的時候,她做些什麼?”
“這……”醉公子怔了怔,“我可不知道!我想,可能和他一起爬在地上看蜈蚣吧!”
哇!我腦海裡已經浮起一個畫面了:大海邊,沙灘上,兩間小屋。一個光頭男人,穿著汗衫和七分褲,和一個妙齡女郎爬在沙灘上,兩人都陶醉地注視著沙子中的一條蜈蚣,完全進入一種忘我的境界……
我的眼眶沒來由地發熱了。愛,就是和他一起爬在地上看蜈蚣!這事說來容易,做起來可不容易!
這又是一個愛的故事。
這個冬天,真聽到了不少愛的故事,看了不少愛的故事。那晚,我和醉公子談到更深夜闌,我意猶未盡,問:
“醉公子,你還有故事嗎?”
“我最好的一個故事,在九年前送給你了!”
哦,是的,我凝視著他。醉公子,他寫雜文,寫靈異世界,他是皇冠雜誌的一位作家。九年前,有個大學剛畢業的男孩子來找我,他敘述了他自己的故事,一九七八年,我把那故事寫成小說。除了故事的結局,我更改了之外,大部分都寫實。那本小說,名字叫《彩霞滿天》。那個男孩,在我小說中名叫喬書培,在今日文壇,名叫醉公子。又是一個故事!
瞧!有人就有故事!
瞧!有愛就有故事!
這個冬天,信手拈來,都是故事。
我喜歡這個冬天,我也喜歡這個冬天接觸的故事。儘管這些故事,經過轉述,再經我的美化,或多或少與事實有點出入。好在,我只寫我見我聞,並不為任何人寫傳記。
人活著,總有些無奈,總有些困惑,總有時對生命懷疑,總有時必須戴面具,總有時憂鬱……但是,每每想到,這人間畢竟充滿了愛,也充滿了愛的故事,就覺得,人活著,自有他的意義了!
我真的喜歡這個冬天!
瓊瑤一九八四年一月十八日深夜寫於臺北可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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